西班牙华人网 西华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275|回复: 14
收起左侧

店大欺客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4-3 22: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店家与顾客的关系上,人们历来反对两种倾向:客大欺店与店大欺客。因为,店家与顾客的交易关系,本应公平相处,平等对待,不论谁“欺”谁,都有违生意之道和为人之道。
  客大欺店现象,在旧社会比较多。一些拥有权势的人,凭借权势强买强夺,欺凌商家。这种情况随着旧社会的覆灭,日渐稀少。如今较多的,是店大欺客。商家越来越多的用各种手段,欺骗欺凌欺诈欺诳顾客。这些上不得台面的手段,正形成一种“潜规则”,损害顾客的正当权益。据中消协不完全统计,全国近20个省市在消费者中征集到800余条消费“潜规则”,如旅行社强制游客购物,酒店12点退房,停车场只收费不保管,预付款消费卡不退余额,等等,涉及餐饮住宿、商业销售、美容美发、旅游娱乐、装修物业、教育培训、医疗服务众多领域,几乎无处不在。
  这些明显违反公平公正的“潜规则”,为什么会在社会上横行呢?原因在于如今的商家,明显地较顾客为“大”。这个“大”,主要不是表现在每个商家的经营规模比过去大,而是由于许多商家具有强烈的计划经济和垄断经营的色彩。计划经济是卖方经济,垄断经营则窒息自由竞争,这就使商家处于既定价格又定规则的强势地位,只看重自身利益,漠视消费者合法权益。而顾客呢?则仍然是一个个的个体分散存在,处于“小”的地位,就难免受“大”的宰割。
  近些年来,一些商家更披上“国际惯例”的“虎皮”,进一步壮“大”自已的声势,加强对消费者的盘剥。世界经济正走向全球化,该与国际接轨的事,理应按“国际惯例”办。可是,为什么一些事情一旦与“国际惯例”接轨,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就要受到损害?怎么这些“国际惯例”几乎都是专门保护经营者利益,跟消费者过不去的?按理说,商业上的“国际惯例”,应当是为消费者不断提供更加优质服务的。人们一查核,发觉有些收费,像银行增设的某些收费,根本没有这样的“国际惯例”,属子虚乌有。有些规定,如“不能自带酒水”,也只是国外一些饭店的做法,并无统一规定。我们的商家把它提升为“国际惯例”,是借以谋私。相反,有些国际通行的做法,如无理由退货,却又不见“接轨”。对这种用“虎皮”扮“大”自已以损顾客的战术,必须彻底加以戳穿。
  基于此,为了遏制“店大欺客”现象,需要消解商家那种不正当的“大”,虚假的“大”,让商家与顾客处于一个大小平等的地位。商家不能垄断经营了,就会重视自由竞争,重视公平待客,重视争取消费者,懂得我国古代经营之神胡雪岩的一个根本经营之道:“戒欺”。商家不能“拉大旗作虎皮”了,也就难于虚张声势,走歪门邪道,而会逐渐老老实实地重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了。这表明,改变“店大欺客”现象,需要加速商业体制的改革,加强对商业的监督管理。
  自然,即使消解了那种不正当的“大”,虚假的“大”,商家要完会做到不“欺客”,还需要心中有顾客,真正把顾客看作自已的衣食父母,把服务顾客当作自已的天职,把诚信经营作为从商之本。否则,商店即使再小,小到是弄堂口的夫妻老婆店,也仍然会“欺客”的。
0.jpg
PS:请勿对号入座

发表于 2014-4-3 22: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店生意好了,当然懒得再去讨好客人了,多你一个不算多,少你一个也不算少

很多店做大了,就是这么干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4-3 22: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苏菲 发表于 2014-4-3 22:10
店生意好了,当然懒得再去讨好客人了,多你一个不算多,少你一个也不算少

很多店做大了,就是这么干的 ...

明目张胆的毕竟少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4-3 22:2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店大欺客是很正常的啊。。有多少曾经也是以质优品良著称的店家在火爆之后就不再注重服务与商品质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4-3 22:32:5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的

点评

留下买路钱  发表于 2014-4-3 22:3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4-3 22:5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好含泪离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4-3 22:50:4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象 ,一直存在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4-3 23:5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孔子曾感慨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两千多年过去了,难养的终归难养,你能改变自然规律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4-3 23:59:18 | 显示全部楼层
乱世~迷离 发表于 2014-4-3 23:56
孔子曾感慨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两千多年过去了,难养的终归难养,你能改变自然规律么? ...

正解
孔子说:“女人(你)和小人很难以相处。亲近了,会看你不顺眼;远离了,却又会埋怨你。”

另解

子曰:“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另一种译文是:“是女人和孩子赐予给予了品行败坏的人导致受困而困苦,没有生活用品不能抚养养育,品行败坏的人担负不起养家的责任啊。靠近时会看到品行败坏的人,对女人孩子没有礼貌举止骄傲、蛮横、无礼、虐待,都远离时,品行败坏的人对她们又怨恨、责怪。”孔子很同情她们的遭遇。
解析:“唯”的意思“是”;“女”的意思“女人”;“子”的意思“孩子”;“与”的意思“本义:赐予,施予,给予”;“小”的意思“一般形容形状、强度” ;“人”的意思“人字古义通过甲骨文、金文、和小篆到隶书的字形转变,可以看出从远古时代直到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前,人们对什么是人的认识都是统一的,那就是会直立行走劳作,懂得创造有思维能力的才能叫人,因为无论是在田间劳动的农民,还是在官府工作的官员,以及上至皇帝,都要劳动、写字、审批文件。后来的“人”字更加形象地表达了,“人”不但会劳作而且能顶天立地;“难”的意思“鸟儿哀鸣。本义:被人逮住的鸟。引申义:受困、困苦”;“养”的意思“抚育、供给生活品、养育、赡养、抚养、养家”;“也”的意思“在句末表示判断或肯定语气的意思”;那么这里的“小”是用来形容“人”的,古时候常说的“君子”是指:“讲理的人,有涵养的人”;“小人”是指:“品行败坏的人”。
还有一篇古文对“唯”字表达的意思更加清晰。《论语·里仁》——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译文]:曾参是孔子的弟子,前面说过,他一日三省其身,他对于道的理解,已经随着对世间事物的细致观察和身体力行而日趋精深,但是对于事物的本质还没有能够透彻掌握。所以孔子喊着他的名字告诉他说:“参啊,你明白我所说的道吗?天下之事有千万种变换,天下之物有千万种分别,但是他们的道理却是同一个道理。如果在每一个事物上细细讲求,肯定会头绪万千,找不到下手的地方,不是讲求根本的方法。我认为天下的事物,只用一个道理就可以贯通,任凭千变万化,都能合乎这个道理而没有丝毫的不符,具体到每件事上都没有不恰当的。比如河流,即使分成千万河汊,也都是由源头流出来的。比如树木,即使长出千枝万叶,叶都是由同一个根长出来的。扩展开则博大精深,总结起来又十分俭约,这就是我所说的道”。“道”指:道德、品德、人生哲理、道理,人生的道路,古人说“上梁不正下梁歪”,指的是父与子的关系,指一个人的道德涵养,影响到下一代人的成长与品质的培养。曾子听了孔子的话,恍然大悟,就回答说:“是”。曾子的功夫已经很深厚了,见识相当高明,所以不再有疑问。圣人传授心法,只有曾子领会到了真谛,而其他学生都不明白。孔子出去之后,大家就围着曾子问:“夫子说的一以贯之是什么意思”?曾子回答说:“夫子所说的道理其实没有什么特别的,不过是忠恕而已”。一个人的心就是千万人的心,自己心中渴望的,就是其他人心中渴望的。如果心中每个念头都出于忠,就能够推及他人,如果心中每个念头都出于恕,就可以理解千万人的想法。只是这一个心,就可以遍通一切,一以贯之,就是这个意思。这是圣人所传的心法,而忠恕是内心的所在,没有其他更多的道理。
“恕”,明也。——《墨子经上》
“恕”,乃「如心」之意,何谓如心?即「真如之心」,真如就是宇宙一体、觉悟通达之意,是人与生所具有。明白宇宙和我们本来是一体,则宽容之心便由然而生。所以我们常说推己及人,就是将心比心、设身处地的换位思考,能体会到他人的辛苦、病痛疾苦和恩德。因此,「恕」不仅是待人接物最好的方法,也是古圣先贤笃行的美德。君不闻:「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至圣孔夫子不仅自己力行之,也如是教诲自己的弟子:当子贡问曰:「有一言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继之后,孔夫子进一步推进,诲于子贡曰:「子欲立而立人,子欲达而达人」。的确,人能时时刻刻为别人着想,心怀全体人类的福祉,这种豁达、善良、智慧、博爱的精神,就是行恕道的至高表现![1]

又解

“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这句话出自《论语·第十七章·阳货篇》[2]
后来演变为“男尊女卑”、“夫为妻纲”的男权主义者们的代言,这是错误的。
子贡曰:“君子亦有恶乎?”子曰:“有恶."”恶称人之恶者,恶居下流而讪上者,恶勇而无礼者,恶果敢而窒者。“曰:”赐亦有恶乎?“”恶徼以为知者。恶不孙以为勇者。恶奸以为直者。“子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子曰:“年四十而见恶矣,其终也已。”
联系全文不难发现其它版本的解释是根本无法与之衔接的。其实在解释任何一句话的时候,首先要考虑是否符合逻辑,是否合情合理,顾及前后,不犯断章取义的错误。在历来的诸多译文中,将“女子”译为“女人”,这是个错误!人民日报出版社在孔子研究院指导下于2005年9月出版的《论语新译》一书,对此有全面考证,发现《论语》中收入孔子所说18个“女”字都是通假字,通“汝”意为“你”,都是代词,不是名词,指代说话者的另一方。
因此,这句话的意思可以理解为:孔子说:“只有你这样的人啊(指子贡)和小人是难以相处的了。相近了你会看不顺眼,远离了也会埋怨。”
有人断章取义,说孔子歧视女性,论语收入孔子所说的“女”字都作“汝”译,如果硬是把它译为“女子”,使得前后不连贯,变得矛盾了。其实华夏族是一个非常自由的民族,儒家更是以“仁德”、“礼仪”为中心。是我们对古时了解的太少,误解、曲解使国人认为中华文化落后,不如西方。更有甚者,用西方观念看待东方文化,这显得不伦不类。对自身文化的了解不够使得许多人盲目崇拜和引进西方文化和思想,从而使得华夏文化的精髓被埋没。
因 《论语》中“女”多同于“汝”,译为你或你们,而“子”译为学生或弟子。原文可解译则为:只有你们几个学生和小人一样难以教养,教给你们浅近的知识就不谦逊,教给你们深远的知识就埋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4-4 00: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跟你不好说话,算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4-4 00: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乱世~迷离 发表于 2014-4-4 00:09
跟你不好说话,算了。

灌水而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4-4 00:2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哎~!那叫什么解?完全是站在女权的角度对古文刻意的歪曲,是一种无厘头式狭隘的攻击而已。是啊,随着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我们是应该男女平等,可是说归说,有过女朋友的人都会说孔子说得是事实。好了,请你不要觉得我在针对你个人,或是任何女性,不说了不说了。晚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4-4 00:30:39 | 显示全部楼层
乱世~迷离 发表于 2014-4-4 00:27
哎~!那叫什么解?完全是站在女权的角度对古文刻意的歪曲,是一种无厘头式狭隘的攻击而已。是啊,随着文 ...

晚安,别说孔子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4-7 11: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免责声明|小黑屋|友情链接|Archiver|联系我们|手机版|西班牙华人网 西华论坛 ( 蜀ICP备05006459号 )

GMT+2, 2024-3-28 10:47 , Processed in 0.019731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